在近日召开的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59届会议上,气候变化与可持续发展再度成为国际关注焦点。气候变化正以前所未有的方式加剧发展鸿沟、威胁人类基本生存条件,并构成对健康权、生命权、发展权等核心人权的系统性挑战。多个国家和非政府组织呼吁联合国人权机制进一步加强与《巴黎协定》《生物多样性公约》等环境治理框架的互动,强化气候责任公平分担,推动建立以权利为核心、以法律为基础的全球环境责任体系。目前,国际气候合作机制面临信任缺失与规则重构的双重压力,以真正多边主义推进多边治理体系的协调效能方为破局之道。
第一,合作责任分配机制中的不对称性持续加剧南北矛盾。2009年哥本哈根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上,发达国家承诺20132020年每年提供1000亿美元用于支持发展中国家的气候适应行动。但实际兑现水平长期滞后,且资金透明度与可及性问题未得到有效解决,进一步削弱了发展中国家对国际机制的信任。根据经合组织2024年公布的数据,截至2022年,发达国家的融资承诺尚有1207亿美元缺口。联合国秘书长古特雷斯指出,当前全球气候融资体系“碎片化、不对称,尚未体现应有的公平和效率”。联合国气候变化高级别专家小组于2024年发布的评估报告指出,当前融资机制在项目评估、技术转让和能力建设方面仍存在显著制度门槛,发展中国家在获取资金方面面临程序复杂、响应滞后的现实障碍,影响了相关国家在气候机制中的信心和实质参与能力。
第二,全球气候制度的稳定性受到个别国家政策摆动的影响。如美国总统特朗普第二任期伊始便签署行政命令退出《巴黎协定》,与2017年其第一任期时如出一辙,并中止对绿色气候基金的财政支持。这一举动引发了一系列连锁反应,包括其他主要排放国气候承诺的延后与阈值调低,以及对多边气候治理前景的悲观预期等。这种“退出回归退出”的恶性循环对气候制度的可预期性构成冲击。
第三,部分国家在资源开发领域的单边行为对全球环境治理法律体系构成实质挑战。深海采矿正成为新的治理灰色地带,美国相关企业在太平洋克拉里昂-克利珀顿断裂带申请商业性采矿许可,引发国际海底管理局及海洋生态学界的广泛关注。科学研究表明,该区域拥有高度特有性和脆弱性的生态系统,其中88%以上的物种为人类首次记录。采矿对海床生态系统的长期扰动尚无有效缓解机制,现行国际法规则亦对深海公共区域的生态保护不足。
真正多边主义不是各自为政。自1992年《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通过以来,联合国系统逐步建立起以公约缔约方大会为核心的全球气候治理机制。2017年,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发起的“清洁海洋”倡议至今已覆盖76%的全球海岸线个国家参与相关立法与行动倡议。2022年,第五届联合国环境大会通过历史性决议,决定启动制定“终结塑料污染”国际法律文书,开启塑料全生命周期治理的国际谈判进程。
真正多边主义应将不对称发展现实反应在具体议题中。面对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适应气候变化能力不均衡的现实,全球气候治理总体上形成了“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和“能力原则”等核心理念,为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间的责任分配提供了制度基础。2021年,联合国人权理事会通过决议确认“清洁、健康和可持续的环境”是一项人权,推动了环境问题在国际法体系中的权利化表达。从而使气候变化从单纯技术性议题转变为将人作为核心,将环境权、发展权、代际公平等基本权利结构纳入考量的多边权利保障机制。这些原则与实践共同构建了一个具有广泛代表性、相对稳定且持续演进的全球气候治理制度框架,体现出真正多边主义在应对全球性生态挑战中的实际运作路径。
4月23日,习近平主席在气候和公正转型领导人峰会上指出,中国是世界绿色发展的坚定行动派、重要贡献者。要秉持法治精神,重信守诺,锚定绿色低碳发展,通过多边治理共同应对气候危机。当代中国人权观强调生存权与发展权是首要的基本人权,良好的环境是实现人身健康、安全和人格尊严的前提和基础。在中国国家治理实践中,生态文明建设成为基本方略之一,相关法律制度对环境保护责任、公众参与、信息公开等方面作出系统规范,体现了我国对环境议题的高度重视。
在真正多边主义的框架下,全球气候治理正在逐步重构国家间合作机制的结构基础。中国倡导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主张“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观,提出推动建立公平合理、合作共赢的全球环境治理体系。2021年,习近平主席在《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领导人峰会上强调,国际社会要加强合作,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共建地球生命共同体,再次明确了多边协作在生态议题中的核心地位。
在践行真正多边主义的道路上,绿色正在成为共建“一带一路”倡议的鲜明底色。一大批标志性绿色能源项目和惠民生的“小而美”项目落地生根,帮助沿线国家获得清洁、安全、可靠的能源供应。除基础能源设施外,电气化列车、新能源汽车等低碳交通工具,以及绿色贸易、绿色金融、绿色物流等,一道助推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取得更大成果。这些切实行动拓展了以发展中国家为主体的多边合作实践路径,围绕绿色技术共享及气候投融资机制建设、能力建设等方面形成若干平台与机制。在联合国框架下,中国发起的“一带一路”绿色发展伙伴关系倡议,为发展中国家提供了融资、技术、能力建设等多元支持。绿色发展议题中的合作权、发展权与治理参与权,成为南南合作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真正的多边主义不是形式化的协商程序,而是以国际法为基础,以公平正义为原则,通过合作协调解决全球性问题的制度安排。在气候变化PG电子官方平台入口这一领域,唯有世界各国强化制度信任、履行承诺、遵循规则,方能实现“既为当代发展谋、也为子孙万代计”的目标。为此目标,应以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为基石,以真正多边主义为指引,重新审视当前国际气候合作的机制基础与规范结构,厘清制度困境,落实共同但有区别原则,以开放而非排他的合作路径,推动全球气候治理向着公平公正健康可持续的方向发展。
(作者:杨博超,系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中国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副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