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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农业农村厅2025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

2026-02-05 14:55:27 小编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2025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图1)

  自《广西壮族自治区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印发以来,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坚决扛牢整改政治责任,第一时间研究制定整改落实方案,针对反馈的8个问题细化形成19条具体整改措施,以钉钉子精神全程跟踪督办,推动各项整改任务落地见效。截至目前,7个问题已完成整改销号备案,1个问题已完成整改正按程序销号备案。经过整改,全区农业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农业绿色发展底色进一步擦亮。根据《自治区党委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开2025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的通知》要求,现将整改情况公开如下:

  (一)高位统筹,压实整改责任。成立由厅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责任化落实”工作机制,明确每个问题的整改目标、责任单位、完成时限,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整改格局。实行“一问题一调度”制度,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整改进展,协调解决整改中的难点堵点问题,确保整改工作不悬空、不打折。

  (二)政策引领,强化要素保障。编制广西农业农村发展“十五五”规划及16个配套专项规划,构建“总规划+专项规划”的多层次规划体系,梳理重大战略任务、改革举措和工程项目,推动低碳发展目标落地。聚焦农业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逐一研究出台相关扶持政策,推动实施重大工程项目。2025年累计落实中央和自治区涉农资金368.76亿元,其中中央资金235.22亿元,自治区财政资金133.53亿元,为农业生态环境治理提供坚实资金保障。

  (三)健全机制,加强调度督办。全区农业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关注问题整改情况实行“每月上会、每月调度”月会商调度机制,将4类重点问题纳入调度范围,定期通报整改进展。同时,编发了8期《农业生态环境保护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信息》,及时总结推广整改经验,督促压实整改责任。通过“调度—通报—整改—再调度”的闭环管理,确保整改任务按时序推进。

  (四)下沉指导,破解整改难题。2025年5月13日—30日,组织5个工作组下沉14个市45个县(市、区)开展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服务指导,通过召开座谈会、实地指导、现场核查等方式,深入了解整改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现场指导制定整改措施,推动问题整改到位。累计问询畜禽养殖企业72家、农资销售门店7个,检查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1个、农业保护项目5个、农膜利用试验点1个、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及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项目点13处和畜禽粪污收运处理中心1个等,帮助基层解决实际问题。

  (五)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联合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印发《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明白纸》《水产养殖场户污染防治须知》《农业种植业面源污染防治明白纸》《绿色资源 循环利用—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明白纸》《农膜使用明白纸》等5类农业污染防治明白纸9.3万份,依托广电应急广播每天两次播报污染防治须知,广泛宣传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政策和技术。通过多渠道、多层次的宣传,提高农民群众的环保意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

  (一)科学施药控肥,筑牢绿色屏障。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秸秆还田、有机肥施用等技术,测土配方施肥推广面积达6631.06万亩(次),秸秆还田4435.21万亩(次),有机肥施用2327.24万亩(次)。创新推广“2+3+3”绿色种养循环模式,粪肥还田16.5万亩(次),加强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建设自治区级绿色防控技术集成、技术试验展示区67个,主要农作物统防统治面积达5214.94万亩次,覆盖率达49.49%。推广节水农业技术2695.32万亩,实现节水2.08亿立方、节肥4.18万吨。

  (二)回收农膜减污,守护土壤健康。在全区各县(市、区)域内的地膜和棚膜使用面积,分别按每3万亩布设1个监测点(单类农膜使用面积不足3万亩的按3万亩计),每个监测点选择1种作物、设置5个调查点位,在每个调查点位周边选择10户农户,共计50户,开展农膜使用及回收情况监测调查工作。全区废旧农膜回收率达86.02%,有效减少农膜对土壤环境的污染。

  (三)治理养殖粪污,推动资源循环。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以来,排查养殖场(户)42.88万家(规模养殖场和养殖专业户排查覆盖率均达100%),发现突出问题养殖场(户)1612家,完成整改1610家,整改完成率99.88%。推动柳州市柳江区、梧州市藤县等5县(区)完成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验收销号工作。推动桂林市灌阳县、贵港市港南区和来宾市忻城县获得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获得8500万元中央资金支持。组建绿色发展循环创新团队,开展技术攻关。2025年全区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稳定在80%以上,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四)净化养殖尾水,规范行业管理。深入实施水产绿色健康养殖“五大行动”,印发水产养殖尾水处理十大推荐模式、牛蛙养殖专项整治等通知,进一步规范水产养殖尾水处理,加强牛蛙养殖行业管理。指导钦州市编制茅尾海水产养殖尾水治理规划,推动3.6万亩养殖池塘尾水治理。对广西沿海三市海水养殖尾水抽样监测89批,养殖尾水排放总体合格率为95.51%。新建设施渔业项目都配备养殖尾水治理设施设备,推动水产养殖尾水循环利用或达标排放。发放尾水处理技术模式宣传海报2000份,普及尾水治理知识。

  (五)严打渔业违法,维护海域秩序。加大清理整治非法养殖力度,指导沿海三市全面排查和清理整治辖区海域内的违法违规养殖行为,清理非法养殖面积72044.7亩,取缔“三无”船舶387艘,清理违规网具20494张(顶),查办海洋渔业案件700余件,收缴罚没款1033.55万元。推动北部湾渔业执法协作机制落实,组织市际联合执法9次、粤桂琼三省(区)联合执法3次、渔政巡航12次,形成执法合力,有效维护海域养殖秩序和生态环境安全。

  下一步,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将以督察整改为契机,持续巩固整改成效,建立健全农业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不断推动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为建设美丽广西、建设农业强国贡献力量。

  (一)加快绿色转型,构建循环农业体系。在特色农产品优势区推广绿色防控技术和先进植保器械,建设绿色防控展示县。严格畜禽养殖准入审核,联合自治区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林业、水利等部门研究制定畜禽规模养殖场建设联合审查审批机制。在畜禽养殖优势区,推广储粪池发酵、异位发酵床、沼气工程、有机肥生产、污水深度处理等利用方式,因地制宜推广循环生态养殖模式。大力推广水产绿色生态养殖,探索AI大模型渔业智能管控,推动渔业生产的精准化、智能化和可持续化发展。科学开展规模水产养殖场尾水综合治理,加快养殖尾水净化处理技术规程、处理技术模式等编撰,逐步完善应对不同养殖模式的尾水处理体系。通过全链条、全环节的绿色转型,构建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生态循环农业体系。

  (二)强化科技赋能,推动产业绿色发展。优化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布局,加快构建以国家和自治区实验室为引领的农业战略科技力量,优化提升技术创新中心等创新基地,建成农业领域结构合理、运行高效的创新平台体系。探索人工智能、虚拟现实、大数据认知分析、区块链、5G等前沿技术在农业领域融合应用研究,建立健全智慧农业技术体系。支持有条件的县域在大田种植、设施种植、畜禽养殖、水产养殖等领域,推进全产业链数字技术应用,探索产业数字化转型路径,打造一批产业数字化典型展示区。

  (三)严格执法监管,巩固督察整改成效。持续开展“中国渔政亮剑”等专项行动,保持对涉海涉渔违法行为的高压严打态势。强化对地方渔业执法部门的纵向指导与协调,通过业务培训、案件督办、联合执法等方式,形成上下联动、左右协同的渔业执法监管合力。全面加强与海警、海事、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的横向联动,健全完善线索通报、联合巡航、案件移送等执法协作机制。通过长效监管机制,巩固整改成果,确保海洋资源有序开发利用和渔业生产秩序稳定。

  附件: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完成情况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完成情况

  问题九:养殖污染及局部过度捕捞对红树林生态系统造成不利影响。北海市合浦县白沙镇养殖造成7.35亩红树林枯死、410.9亩红树林退化。北海市山口国家级红树林生态自然保护区内18567亩陆域养殖场未清退,部分养殖区废水直排。防城港市北仑河口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有围网捕鱼及大量蚝排筏架。钦州市红树湾公园红树林生长区域地笼捕捞设施长达5公里。此外,丹竹江、大风江流域采砂抽沙作业也对红树林生态系统造成破坏。

  整改进展:自治区党委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领导小组于2025年7月31日同意问题整改销号备案。

  1.持续推进养殖虾塘生态化改造严格落实《广西山口红树林生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3个小棚改造试点生态化减量实施方案》。一是强化尾水监测管控。对3个示范点开展月度尾水监测,同步根据检测结果提供精准技术指导。截至目前,已完成12次抽样监测,其中11次结果显示,养殖尾水经处理后指标大幅优化,基本达到排放标准(1次结果待出)。二是规范投苗全程监管。建立投苗报备机制,要求养殖户提前1天向合浦县PG电子通信渔业主管部门报备投苗计划,投苗当日由渔业主管部门联合属地政府现场监督,严格将单棚投苗量控制在4万尾以内。2025年,3个示范点累计投苗10批439个小棚,均按要求完成报备,投苗数量符合限量标准。三是推广尾水净化技术。指导养殖户在水产品收获后,采用“原池沉淀+微生物制剂净化”的尾水处理模式,通过投放益生菌、芽孢杆菌等实现生物净化,达标后方可外排;塘底淤泥经晾晒后还田资源化利用。同时,全面禁止小散养殖户直排养殖尾水。

  2.持续强化渔业执法巡查监管。深入开展“中国渔政亮剑”系列专项执法行动,统筹推进日常执法、督导检查、交叉执法及跨市交界水域联合执法,对红树林自然保护区实行月度巡查,严防问题反弹。2025年以来,广西沿海各级渔业主管部门累计查办海洋渔业违法案件700起,收缴罚没款1033.55万元,移送涉刑事案件48起;集中销毁违规渔具5批次。截至目前,防城港市北仑河口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钦州市红树湾公园红树林生长区域未发现违法搭建捕捞设施及非法捕捞行为,丹竹江、大风江流域未发现非法采砂行为。

  问题二十PG电子通信二:近岸海域局部污染问题依然存在,2020年钦州市海水水质总体评价为差,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达标率仅为70.6%,茅尾海海域5个监测点位只有1个达到环境功能区管理目标。

  1.防治畜禽养殖污染,加强粪污资源化利用。针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短板,广西创新构建“政策引导+技术支撑+责任约束”全链条治理机制,推动粪污资源化利用提质增效。指导钦州、防城港两市排查发现问题养殖场(户)343家,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验收并销号,实现问题整改闭环管理。督促防城港市上思县、钦州市钦南区和钦北区高质量完成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建设,3个县区项目均已全部完工,形成可复制的县域治理模式。2025年,钦州、防城港市共1620家规模养殖场全部制定粪肥还田计划并建立资源化利用台账,计划制定率、台账建立率均达100%,粪污综合利用率稳步提升。

  2.推广生态养殖模式,强化水产养殖尾水监管。广西统筹资金支持与执法监管,推动渔业养殖绿色转型与尾水治理协同发展。安排中央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资金1600万元,支持钦州市3县(区)开展水产养殖绿色循环整县推进试点,实施尾水片区治理工程,推动传统养殖升级改造。支持钦南区建设新型环保贝类养殖浮排,预计新增新型牡蛎浮筏养殖808亩、贝类底播增养殖1.6万亩、拱棚小池塘养殖4175亩,标准化改造养殖池塘1.9万亩。针对茅尾海3.6万亩未建设尾水处理设施的养殖池塘实施统一规划,目前沿岸已建成32家养殖尾水治理设施,覆盖处理面积12422亩,养殖尾水达标排放能力显著增强。

  3.推广清洁生产技术,科学使用农业投入品。2025年,防城港、钦州两市分别推广种植绿肥2.08万亩、10.13万亩;在钦州市灵山县开展“三新”技术示范,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增施有机肥”等模式,辐射带动15万亩农田实现化肥减量增效。安排自治区财政资金755万元建设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集成示范区,示范应用理化诱控、生物农药等绿色技术。在钦州、防城港两市举办农药减量控害培训85期、32期,累计培训0.57万人次,分发宣传资料2.35万份,科学用药水平显著提升。指导钦州市按“每3万亩布设1个监测点”的标准,设置农膜使用及回收监测网络,每个监测点覆盖50户农户,目前2025年监测调查已进入数据审核阶段,预计2026年3月完成废旧农膜回收率测算,为污染防治提供科学依据。

  4.加大巡航执法力度,规范海域养殖秩序。将养殖执法纳入北部湾渔政巡航核心任务,全年组织巡航执法12航次,出动执法船艇267艘次、人员3437人次,航程4650海里,重点联合打击新增非法围海、占用海域等行为,确保海域养殖活动规范有序。深化跨区域执法协作,2025年联合粤桂琼三省(区)开展海上联合执法3次,组织区内沿海三市开展联合执法9次。其中,钦州市重点清理平陆运河近海段、龙门海军水鼓等区域非法养殖设施,累计出动执法艇58艘次、人员546人次,清理蚝排(含沉排)469张,海域养殖秩序得到有效规范。

  问题二十三:沿海三市陆源污染控制不力,入河入海排口水质超标问题突出。钦州市茅尾海沿岸157个水产养殖排水口有41个水质严重超标。防城港市茅岭镇直排茅尾海的11个排水口水质重度污染。北海市2020年上半年监测的25个入河排污口有15个超标,下半年监测21个入河排污口有11个超标;下沉督察期间,督察组随机抽查发现一排污口大量污水直排入海,将沙滩污染得一片狼藉。

  整改进展:自治区党委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领导小组于2025年2月14日同意问题整改销号备案。

  1.强化财政资金保障,驱动产业升级改造。2024年统筹财政资金500万元,支持钦州市康熙岭镇1200亩海水养殖池塘开展尾水集中处理试点,重点解决小散弱养殖场尾水处理设施不足问题;落实1100万元支持钦州市新型贝类浮筏(排、球)养殖项目,推动传统养殖装备迭代升级。2025年持续投入财政资金2300万元,支持沿海4县(区)实施水产养殖绿色循环整县推进试点,通过片区化治理工程,有序推进传统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尾水处理设施建设,构建规模化、集约化的生态养殖新格局。

  2.推广生态健康模式,引领养殖业态创新。设施养殖提档升级,指导各地因地制宜发展陆基设施化养殖、重力式深水网箱养殖、深远海智能化大型设施养殖,推动养殖空间从近岸向深远海拓展,养殖方式从传统粗放向精准可控转变。浮筏改造提质增效,支持养殖主体建设新型环保浮排,推动传统浮筏(排、球、绳)标准化改造。2025年新增新型牡蛎浮筏养殖808亩、贝类底播增养殖1.6万亩、拱棚小池塘养殖4175亩,标准化改造养殖池塘1.9万亩,生态养殖规模与质量双提升。

  3.规范尾水治理流程,提升环境监管效能。政策技术双轮驱动,印发《广西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推广“五大行动”实施方案》《广西水产养殖尾水处理十大推荐模式》等文件,推广“沉淀池+生物滤池”“人工湿地”等实用技术模式。指导钦州市编制《茅尾海水产养殖尾水治理项目规划方案》,对3.6万亩未建尾水处理设施的池塘实施统一规划,目前沿岸已建成32家治理设施,覆盖处理面积1.2万亩。落实财政资金100万元开展规模养殖场尾水抽样监测,沿海三市完成89批次海水养殖尾水检测,排放总体合格率达95.51%。通过举办现代渔业技术培训、发放《尾水典型处理技术模式》海报等,提升养殖主体环保意识,推动新建设施渔业项目100%配备尾水处理设备。

  4.压实畜禽治污责任,构建全链条治理机制。针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短板,广西创新构建“政策引导+技术支撑+责任约束”机制,推动粪污资源化利用全覆盖。指导沿海三市排查问题养殖场(户)397家,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验收销号,实现“发现-整改-销号”全流程闭环。督促防城港市上思县和钦州市钦南区、钦北区完成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建设,形成县域粪污集中处理与循环利用示范样板。政策技术协同发力,印发《畜禽养殖户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管理办法》,填补规模以下养殖户监管空白;发布《畜禽规模养殖场“九要九不要”》《中小规模场户生猪绿色养殖技术手册》,推广低成本粪污处理技术。2025年,沿海三市1912家规模养殖场全部制定粪肥还田计划并建立资源化利用台账,防城港、钦州两市计划制定率和台账建立率均达100%,北海市达98.32%,粪污综合利用率显著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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