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官网(简称“官网”)印发《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黑烟车上路行驶的通告》(简称《通告》)。《通告》称,黑烟车违规进入禁行区域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理。《通告》有效期5年。
官网同步发布的相关政策解读显示,早在2020年8月22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黑烟车上路行驶的通告》(穗府规〔2020〕7号)就已经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8月22日。此次发布的《通告》,标志着广州对黑烟车“零容忍”监管政策的延续,彰显广州持续打赢蓝天保卫战,进一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决心。
《通告》中PG电子网站所称的“黑烟车”,是指排放有明显可见烟度或烟度值超过林格曼1级的机动车,包含本市籍和外市籍号牌的机动车。而且,“黑烟车”属于排放检验不合格的机动车,是高排放、高污染机动车的典型代表。为进一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建设宜居城市,广州市通过实施冒PG电子网站黑烟限制通行措施,以加强冒黑烟车监管力度,严格管控机动车污染排放,以促进广州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近年来,广州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但仍面临严峻挑战,臭氧成为影响广州市环境空气质量的主要因素之一。据介绍,臭氧是二次污染物,由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在太阳光照射下反应生成,机动车排放是生成臭氧的主要来源之一。
目前广州市机动车保有量约416万辆,且每天有大量外地牌照车辆在广州市行驶。研究表明,广州市氮氧化物主要来源于机动车船,其中机动车占比约五成。近年来,广州市积极推进老旧车淘汰和公共车辆电动化工作,有效扭转机动车污染上升态势,但机动车冒黑烟现象仍未消除,机动车冒黑烟成为广州市机动车污染的主要投诉之一,仅2024年广州市共接到群众举报冒黑烟车96辆,通过遥感监测采集到冒黑烟车辆501辆,道路抽检超标黑烟车456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