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浙政发〔2024〕11号)、《关于加强重点行业大气环境绩效分级管理的指导意见》(环办大气〔2026〕2号)等文件,我厅组织各地开展重点行业大气环境绩效评级工作。经企业自评、市局初审和省厅复PG电子网站核,拟确定全省2026年第三批A级企业10家、绩效引领性企业2家、B级企业23家。现将名单予以公示,接受公众监督,如有意PG电子网站见,请于2026年7月28日前反馈我厅。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