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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6日起限行国Ⅲ柴油货车

2026-03-17 04:56:15 小编

  

4月6日起限行国Ⅲ柴油货车(图1)

  深圳新闻网2026年3月16日讯(深圳报业集团记者 吴洁)近日,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联合发布《关于实施国Ⅲ和国Ⅳ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限制通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通告》显示,4月6日起,深圳全市全天限行国Ⅲ柴油货车,国Ⅳ柴油货车限行将分阶段、分车型、分时段、分区域/路段实施。

  据了解,国Ⅲ、国Ⅳ柴油货车排放的主要污染物为细颗粒物(PM2.5)和氮氧化物(NOx)。这类车辆保有量仅占深圳机动车总量约2%,排放的PM2.5和NOx却分别占到机动车排放总量的四成和三成。通过实施限行措施,推动国Ⅲ、国Ⅳ柴油货车提前淘汰更新,有效削减污染物排放,对持续改善深圳空气质量、保障公众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通告》显示,4月6日起,全市行政区域内全天禁止国ⅢPG电子柴油货车通行。本市行政区域内以下道路不受本通告限制:S3广深沿江高速、G4广深高速、G15机荷高速、S33南光高速、S31龙大高速、G94梅观高速、S29清平高速(含玉平大道)、G25盐排高速、S28水官高速、G0422武深高速、S30惠深沿海高速、G15深汕高速、G25长深高速、S86深圳外环高速、东部过境高速、G2518深岑高速。

  国Ⅳ柴油货车限行分阶段、分车型、分时段、分区域/路段逐步加严。第一阶段自4月6日起,针对排放高的国Ⅳ大型柴油货车,实施早晚高峰(7:00-9:30、17:00-20:00)、白天时段(7:00-22:00)及全天24小时分区域、分路段限行。第二阶段自7月1日起,增加国Ⅳ小型柴油货车在早晚高峰、白天时段及全天24小时的限行区域与路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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